冬意渐浓,海韵悠长。2024年11月24日晚,由麻花星空无限视频与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刑法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系列讲座之二在法学院叠137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以《我国轻罪立法的发展方向》为题,特邀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姜涛担任主讲人。麻花星空无限视频刑法学科带头人李兰英教授主持此次讲座,刑法教研室的吕英杰老师、刘炯老师、熊亚文老师、李晓龙老师、汪东升老师、邢文升老师、沉晓白老师与谈,法学院本硕博百余名学生到场聆听学习。
在一个半小时精彩纷呈的演讲中,姜涛教授紧扣主题,结合丰富的实践数据和个人办案经验,从五个方面深入探讨了我国轻罪立法的现状与发展方向。首先,姜涛教授指出,在积极刑法立法观的指导下,我国刑事立法呈现活性化趋势,新罪频繁增设,轻罪立法加速态势明显,轻罪时代已然到来。现代刑法具有叁大特点:一是任务领域扩张;二是面对现代社会的风险时,刑法不再是最后手段,而成为了优先或唯一手段;叁是案件数量暴增,犯罪黑数大量存在,刑法逐渐成为象征性刑法。其次,姜涛教授剖析了积极刑法立法观的叁大核心观点:一是积极介入的立法导向,二是相当规模的犯罪,叁是以轻罪预防重罪。通过古典刑法与现代刑法的比较,勾勒出中国刑法的理想图景,并作出轻罪立法观的选择。再次,姜涛教授提出,轻罪时代下刑法的应对方案应当从“轻罪治理”转向“治理轻罪”,必须警惕刑法的“超速、超载行驶”,反对刑法中心论、激情刑法观与司法权力的异化,积极应对工具主义刑法、象征性立法、法益危殆化以及不允许反证的四重挑战。复次,姜涛教授指出,积极刑法立法观符合各国立法现实,具有现实根据。然而,作为一种理论建构,积极刑法立法观不宜主张相当规模犯罪化,以免滑向激进刑法立法观,造成刑法对公民自由的不当干预。因此,必须坚持并进一步完善我国二元制裁体系,实现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合理分流。最后,姜涛教授强调,在犯罪呈现“轻微犯罪数量增加、重罪数量持续下降”的结构性特点下,应当认真对待轻罪的刑罚附随后果。一方面,法律法规规定了严苛的刑法附随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对罪犯的偏见及负面评价不容忽视。因此,建议通过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被告人的被遗忘权、前科消灭及复权制度等方式来减轻对犯罪人的“后备惩罚”,警惕“犯罪圈越大、安全圈越小”的悖论。
在与谈环节,各位老师也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展开了精彩而又激烈的学术论辩。刘炯副教授赞同姜涛教授有关“刑法依赖症”的主张,并重申了“刑法是保障社会的最后手段而非唯一手段”,随后指出当前立法“轻罪不轻”和“轻罪很轻”的缺陷,以及应当在完善轻罪立法的同时对现有的刑事政策进行调适。李晓龙助理教授从文献角度提出,轻罪立法的“轻法”和“宽法”两套方案,但这些方案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汪东升助理教授指出,当前我国刑法呈现出明显的回应性特征和情绪化立法倾向,认为这种立法是否能起到直接的效果值得商榷。邢文升助理教授对我国目前的轻罪化立法实践和犯罪记录封存等前科消灭制度之间是否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向姜涛教授请教。沉晓白助理教授提出,司法机关可以在程序上对没有必要按照刑事处罚来处理的案件进行出罪,从而降低轻罪立法的负面效应。
最后,李兰英教授对本次讲座做了精辟的总结,她说:对于我国轻罪未来立法的发展方向,是当下理论界、实务界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党的二十届叁中全会公报中提出的“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完善轻罪治理”的刑事法制度的重要议题。如何把握未来的发展方向,综合上述专家们的思考,可以概括为:“眼光要长远,始终坚持审慎立法;目光要坚定,积极推进刑法的前行;齿光要精准,真正体现科学立法”。希望我们今天的讨论为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贡献一份智慧和力量。
图/白雅楠、代欣婧
文/刘恩雨、张诗婷
审核/熊亚文
审定/张宇斌
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