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将“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此外,报告还在四个部分,九次提及“依法治国”,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也是党中央在新时代对依法治国一贯重视和顶层设计的体现。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随后,党中央确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其中。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叁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这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工作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2021年,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对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法治建设的内容是上述工作的延续和发展,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具有新的特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点彰显了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也是我国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原因。
从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来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得我国可以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例如,面对香港局势的动荡变化,我国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从而实现香港局势的由乱到治。再如,十年来,我国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并在法治的轨道上坚定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叁部分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报告第七部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里的立法不仅包括国内立法,也包括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近几年,国家非常重视在网络、深海、极地、空天等“新疆域”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麻花星空无限视频多位教师参与了相关条约的谈判工作,为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厦大贡献。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由政府发挥表率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例如,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并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为了规范和保障海警机构履行职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回应周边国家对我国新设立执法机构的质疑,我国于2021年1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该法清晰地规定了我国海警队伍的基本任务、维权执法职责、警械和武器使用,以及相关规则,有力地威慑了周边国家试图侵犯我国海洋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我国合法海洋权益。
叁是严格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我国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同时,必须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关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缘辽阔,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还要提升广大司法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四是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这就要求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对于法学教师来说,应该加强研究,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专业课程中,更好地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2021年4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中指出,“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需要“全面提升服务区域发展和国家战略能力”。从事法学研究的高校工作者应该“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积极开展应用法学研究,为服务区域发展和国家战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施余兵,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厦门大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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