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税金融法研究的产生和发展伴生于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厦门大学是国内较早开展财税金融法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单位之一。2009年“厦门大学财税法教学团队”入选为教育部、财政部立项建设的“国家级教学团队”,2015年“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创新团队”入选“厦门大学校长基金”资助的首批校级创新团队。廖益新教授为创新团队学科指导人,刘志云教授为创新团队负责人。
在师资队伍方面,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创新团队以财税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的相关老师,联合其他学科有关老师组成共计18人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教授8人(博导6人)、副教授4人、助理教授6人;有博士学位者17人;12人具有短则数月、长则叁四年的国外求学或访学经历。其中,廖益新教授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徐崇利教授、刘志云教授先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刘志云教授还入选“福建省首批双百特支人才计划”;朱炎生教授、李国安教授先后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廖益新教授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徐崇利教授为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廖益新教授领衔的财税法教学团队为目前国内财税法学界唯一的国家级教学团队。
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创新团队现已成为在国内学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团队之一。研究方向包括:1、财税金融法基础理论;2、财税金融创新与法律规制; 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金融创新与监管,以及财税制度改革等;4、中国自贸区财税金融法律改革与创新;5、国际财税金融法研究;6、港澳台财税金融法比较研究等。长期以来,财税金融法创新团队一直致力于将国际财税金融法律问题与国内财税金融法律问题紧密结合,融为一体,同时拓展到与财税金融法紧密相关的投资法、贸易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等领域,形成了既能紧扣财税金融法的理论与制度,又能延展到相关学科,具备宏观视野的研究特色。
迄今,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创新团队已累计承担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5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文科重点基地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省部级科研课题30余项、重大横向项目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税务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百篇;出版各类专着教材100余部。
在课程建设方面,目前已有《经济法》和《税法》两门省级本科精品课程,《国际税法》一门校级本科精品课程;《经济法研究》和《金融法研究》两门省级优质硕士学位课程,《财税法研究》、《国际税法研究》和《宏观调控法研究》叁门校级优质硕士学位课程。同时建设有“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和“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两个中心网站,带动五个相对独立的子课程网站。
以创新团队为基础,依托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经济法学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等专门研究机构,2015年“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获批为“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心陆续主持承担了一系列国家级、省部级、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重要课题,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了大量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了系列性的研究专着。通过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这一平台建设,创新团队将以财税金融法研究为核心,紧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整合其他相关学科的优势力量,深化创新团队的研究特色,开拓新的研究视野,不断推出财税金融法以及相关领域的标志性成果,将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创新团队打造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教学团队以及国家级的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