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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17下半年法律硕士和同等学力硕士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和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的通知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8-01-15 | 阅读数:

根据学校的相关通知,硕士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办理离校手续的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校财务处

毕业生到财务处缴清各类欠款。

2、校图书馆

离校前办理还书手续,到图书馆总馆交纸质版论文一本和网上提交电子版的论文。图书馆办理咨询电话:0592-2186616。

注:毕业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部分均须一致,并在纸质版的原创性声明和着作权使用声明上签名、填写日期。

 

办理完以上全部手续的学生,至少30分钟后方可持学生证到法学院叠320室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系统数据更新需要时间),档案不能自行拆封,须交给自己档案所在单位,其学生证由学院盖核销章。

 

注:若委托办理,需要出具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若学生证遗失,则需提交遗失申明。

 

领取时间:2018年1月15日-18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康老师,电话:218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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