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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对于使用颁狈碍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通知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9-01-15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促进学术诚信,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对每一篇博士、硕士(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论文进行查重,2019年我校的查重工作布置如下:

    一、检测范围

    当年申请答辩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不参与检测)。

    二、检测流程

    1.研究生提交论文

    在学位论文送审前,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word格式)上交到学院、研究院。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必须统一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

    2.学院、研究院检测论文

    各学院、研究院对论文进行逐一检测,完成检测后学院、研究院应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论文作者及导师。一篇学位论文限查重两次。

    (1)对送审前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程序。

    (2)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及答辩专家的意见修改后)再次进行查重,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或备案存档。

    三、检测结果

    检测系统将自动生成检测报告单,详细列出检测情况。

    1.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本学科特色制定本学院、研究院论文查重规则,但“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须低于20%。

    2.若个别论文确需检测多次,应由学院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

    四、组织管理

    1.请各学院、研究院安排专人使用检测系统,在论文送审前进行检测,系统账号、密码专人专用,一学院一账号。

    2.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月18日前提交使用检测系统计划(附件1),由学位办统一协调后,分配检测系统账户、额度。学位论文检测时间由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本院情况自行安排。

    3.各学院、研究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查重相关管理规定并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检测数据应保密管理。

    2.系统所得出的检测结果,只是一个初步的筛查,具体的文责由学位论文作者本人负责。若学生提供的检测论文与学位论文不一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论文作者本人负责。

    3.禁止剽窃、抄袭等一切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仅仅是一种辅助工具,抄袭未上网的他人文章,翻译外文发表的研究结果并将其作为自己的成果等行为也将视情况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还应该充分发挥导师、同行专家、管理者等的监督指导作用。

    4.学院、研究院应督促导师(组)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情况的检查,特别是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同一课题组内其他学位论文(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的重复情况。

    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廖老师,电话: 2180757。

 

    附件:

    附件1. 使用检测系统计划

    附件2.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简明使用手册


2019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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