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16年拟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名单报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导师申报
1.老导师申报
2016年拟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应于4月20日至28日向学院提出申报,并承诺按学校相关规定提供导师配套经费。
2.新硕导申报
2016年拟首次招收硕士生的新硕导,应于4月20日至28日登录研究生院信息化管理平台,填写硕导招生的申请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签名后送申请专业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网上申报方法见附件4。
二、学院(研究院)汇总审核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及学院的研究生教育、科研和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相关申报进行审议表决,并于5月6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汇总表包含2016年拟招收博士生的博导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016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的硕导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2016年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的硕导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和系统打印的新硕导名单汇总表。
叁、注意事项
1.申报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应具有我校博导资格。申报招收硕士生的教师必须是我校专兼职教师或各院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已退休的导师一般不再招收研究生。
2.因计划招生的研究生类型不同,且涉及导师配套经费,申报招收博士生的博导如计划招收硕士生,也请进行招收硕士的申报。
3.因博士生是博士生导师的资源,且导师配套经费须从导师科研经费助研津贴额度内划拨,至招生年度(2016年)7月份离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博导,如需招生,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确保他们在研经费充足,保证学生在学期间的配套经费。
四、导师风采
虽然招收研究生已不再需要登录导师管理系统进行,还请各位导师积极登录导师管理系统,完善相关信息,通过“导师风采”栏目对外宣传。
需要更改宣传专业的导师,请联络学院秘书或研究生院(2181470)。
附件:1. 2016年拟招收博士生的博导名单汇总表.docx
2. 2016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的硕导名单汇总表.docx
3. 2016年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的硕导名单汇总表.docx
4. 新硕导申报招收硕士系统操作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1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