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校博士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健全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的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我校博士生的科研水平和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根据《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评估办法》(厦大研字45号)精神,经研究,拟开展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与论文送审质量的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抽查评估的方式:由研究生院统一对抽查学院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平行送审(每人两份)。研究生院组织的送审将不影响学生的答辩,仅作为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整体质量的评价标准之一。学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送审与组织仍按原来的规定进行。
二、 今年研究生院拟对计划于2008年11月底12月初答辩的厦门大学博士生的论文(不限学院)进行平行送审,预计100人。
三、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每年将对3-5个学院进行抽查评估,预计每次120人左右。研究生院按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优秀率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进行抽查,每年3-5个学院,计划在4年内(2009-2012)将全校所有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都抽查一遍。
四、送审单位:由研究生院送审论文的单位为该学科全国排名前十的学校(参照教育学位中心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单位。
五、评价结果处理:
1.研究生院对评审结果相关情况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上进行通报;
2.研究生院返还评审结果至相关学院,对存在问题的学院,敦促其进行整改。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2008年10月24日
对于厦门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与论文送审质量抽查工作工作的安排
各学院:
根据《对于开展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与论文送审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拟将2008年9月10日后至12月初答辩的全校所有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平行送审,研究生院组织的送审不影响学生的答辩,仅作为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整体质量的评价标准之一。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所提交材料的要求:
1.拟参加平行送审论文清单一份;
2.学位论文:每人提供学位论文两份,学位论文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学号和导师姓名等表明身份的内容,取掉“致谢”等;
3.评阅书:评阅书封面及研究生基本信息栏中隐去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
4.评阅书分别夹在对应的学位论文中
5.送审学校名单:每个专业由分委员会提供名单一份(5所院校),要求所提供的单位为该学科全国排名前十的学校。
二、时间安排:
1.2008年10月31日前,请各学院将学生的学位论文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2.2008年11月1日-----11月7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整理送审材料;
3.2008年11月8日-----11月28日,学位论文外审;
4.2008年11月29日----11月30日,催收评阅意见。
因时间较紧,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抓紧做好。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181472
相关附件:参加平行送审论文清单
送审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