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对于规范研究生毕业证书颁发工作的相关规定》厦大研(2008)46号(以下简称规定),各单位应于2009年12月15日前(含15日)将9月16日至12月15日前(含15日)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名单报送到研究生院申请制作毕业证书。现将毕业证书制作名单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1.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本批次的毕业生资格审查;
2.下载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核发名单》空表将通过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核的名单填入表中,注意国内生与海外生分开列表。已办理过结业证书但本次通过论文答辩的请在备注栏标注“结业换发毕业”;
3.于12月15日前(含15日)将《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核发名单》纸质版报送培养与管理办,电子版发:yjsy2@xmu.edu.cn。请准时报送,逾期不候。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2181473
相关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核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