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经研究,研究生院拟于今年继续资助各单位组织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 具体参见《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
;;;;2.优先资助跨学科的研究生暑期学校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学院分管领导,已成立项目建设和管理机构,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名。
二、经费资助
1.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2.专款专用。经费划拨至专项卡,按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3. 资助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一次下拨经费为启动经费;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下拨第二次经费为结项经费。资助经费直接划拨至申请人名下,申请人可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向财务处报销。研究生院鼓励各院、研究院等对立项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
叁、工作安排
1.项目组撰写《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2.所在学院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议,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及额度,并报主管校长批准立项。
四、提交材料要求
1.2016年5月19日(周四)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2016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
;;;2.《2016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信息一览表》
联系电话:2181421
Email: mashun@xmu.edu.cn
;附件:
1.
2.
3.
研究生院
2016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