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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201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陈丽清 | 发布时间: 2014-10-21 | 阅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对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对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4〕2号),2014年起,高校每年应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以下简称数据),该数据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向社会公布。现将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范围及统计时间

2014年度采集的数据共18张表,数据表格、内涵说明及统计时间详见附件1、附件2。

统计时间分叁类:自然年,即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学年,即2013-2014学年;时点,即截至2014年9月30日。

二、数据采集日程安排

表4-2-2专业基本情况于10月22日上午前发送至丑测辫蔼虫尘耻.别诲耻.肠苍。其它表格于10月25日前发送电子版至箩飞肠箩虫办蔼虫尘耻.别诲耻.肠苍、箩飞肠蝉诲办蔼虫尘耻.别诲耻.肠苍。

学院领导对所有数据审核确认后,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填报表格汇总表(附件1)上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应填报表格的数据内涵,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所有数据均由院领导审核签字确认,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按要求上报。

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相应的表格(附件1),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相应的联系人联系。

 

附件:

1.

2.

 

教务处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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