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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陈丽清 | 发布时间: 2015-04-28 | 阅读数:

各学院:

实习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今年学校将加大经费投入,设立实习专项经费,鼓励支持各学院开展集中实习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安排,本年度有实习计划的专业均须制订《厦门大学实习教学大纲》(见附件1)。

2. 要根据实习教学大纲,与实习接受单位共同制定本年度实习教学计划,填写《厦门大学实习教学计划》(附件2)。

3. 要做好实习经费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实习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实习交通费、住宿费、管理费、讲课费、保险等,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4. 要认真选择好实习单位。实习单位要相对稳定,要能满足实习师生学习、食宿、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要充分利用学校已有的校外实习基地。

5. 要选派熟悉实习单位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和环节,工作认真负责、组织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集中实习生师比一般不超过20:1;分散实习应安排教师负责巡回检查和考核学生实习工作。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实习考核和总结工作。

二、其它事项

1. 确定后的实习教学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教务处审批,经批准后通知有关实习接受单位。

2. 教务处将依据实习教学计划组织人员进行实习抽查。

3. 《厦门大学实习教学大纲》、《厦门大学实习计划》和《2015年度年校外实习经费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经学院签章后请于5月8日前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jwcsdk@xmu.edu.cn,联系人:戴莉华、杨建波,电话:2182254、2182130。

 

附件:1. 厦门大学实习教学大纲

2. 厦门大学实习教学计划

3. 2015年度校外实习经费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27日

上一条:对于公布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并核拨项目经费的通知

下一条:对于公布2015年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暨国际新闻实验班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