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考(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定在2017年3月11日进行,考生必须在答辩当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8:15抵达各自答辩地点报到。答辩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向答辩组提交毕业论文一式两份(已按本科毕业论文规范装订成册)。
2、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优秀率不得超过答辩人数的30%,优秀(85-100分)、良好(70-84分)、及格(60-69分),考生论文成绩良好以上才能申请学士学位。
3、自考生的本科毕业论文无须填写任务书。
4、答辩组老师于3月20日之前将填写好的答辩成绩表和每人一份的毕业论文一起交回叠320室。
注:
1、部分考生报名时所缺的材料,必须在答辩前(上班时间)补齐,交到法学院办公室320室康老师(电话:2186991),否则将不得参加本次答辩;
2、考生的毕业论文如被发现存在抄袭,将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3、答辩成绩咨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eeafj.cn/zxks/;
4、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例请登录查询。
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答辩时间: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
答辩地点:法学院颁107
指导老师: 李晓龙 刘学敏
考生名单: 黄 莉 叶福泉 陈文坪 陈明亮 王建海 郑漫雅 陆宏运
张雯静 王 玲 吴巧凤
第二组
答辩时间: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
答辩地点:法学院颁313
指导老师: 李晓辉 吕英杰
考生名单: 薛全金 谢耀辉 吴 丹 陈 楠 许益锋 余丹艳 王雅君
陈 敏 邓经飞 陈碧芳
第叁组
答辩时间: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
答辩地点:法学院颁114
指导老师: 马 腾 苏 宇
考生名单: 杨 锋 黄亦贵 吴譞禹 康金秋 王 芬 苏红平 罗春明
吴茜倩 赖永浩 姚虾治 林海珠
第四组
答辩时间: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
答辩地点:法学院颁108
指导老师: 王海浪 王天民
考生名单: 黄晓莉 蓝 芳 陈金枞 温建毅 丁丽玲 刘佳宁 杨金霞
蔡美燕 方金叶 王增乐
第五组
答辩时间: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
答辩地点:法学院颁305
指导老师: 王宗涛 吴旭莉
考生名单: 黄金芬 郑文通 王佳丽 陈永兵 刘秋祝 郑仲林 张忠驾
吴小洪 陈 洪 陈祖金 许建平
第六组
答辩时间: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
答辩地点:法学院颁111
指导老师: 杨 帆 张 璜 周 璐
考生名单: 雷凤儿 陈 坚 林清爽 聂 思 吴谦斌 吴旖恬 郑朝峰
连海生 蔡王志青 丁华秀 兰双坚 晋云祥 胡丽娟
许菲菲 檀东霞 何小琴 赵自云 李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