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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18年亚洲(台港澳除外)校际学生交换项目选拔通知

发布人: 董晓晴 | 发布时间: 2017-10-17 | 阅读数:

为推动学校国际化建设,服务人才培养国际化,我校现已启动2018年亚洲校际学生交换项目选拔工作。现将项目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申请者需为我校正式注册大二、大叁本科生或研究生,具体要求参看"项目一览表"。  

  2.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综合素质,报名时需满足交流院校要求的骋笔础及外语成绩要求。

  3.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5.未曾参加过学生交换项目的申请者优先考虑。

二、选拔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向国际处提交推荐名单,国际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报名申请。每个交换项目学院限推2人。

  2.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国际处。国际处负责审核申请资料。骋笔础或外语成绩等条件不合格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

  3. 面试: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与国际处综合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学院推荐的候选人。

叁、校内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请签完字后,自行复印,再提交

  2.成绩单 (须盖章、注明专业成绩排名和GPA排名); (一式三份)

  3.相关语言水平能力证明;(一份复印件)

  4.学院回执(一份)电子版

四、校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请有意愿申请的学生务必于2017年10月18日周叁8:30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法学院320办公室董老师。电子版学院回执请同步发至邮箱颈nternationaloffice_law@xmu.edu.cn

五、注意事项

请学院务必在《学院回执》中为推荐的学生进行排序,我们将根据推荐排序酌情通知面试。

六、提示

  1. 校际学生交换项目均为免学费,其他费用自理。交流期间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
  2. 研究生申请者,需提前与导师沟通,获同意后方可报名。
  3. 通知发布之日尚未有护照者,请抓紧时间办理护照。

 

 

附件:

  1. 校际学生交换项目一览表
  2.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3. 学院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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