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际之间的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厦门大学与台港澳30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换生项目。我校2020春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或硕士一、二年级学生(具体以项目一览表中"申请对象"规定为准)。硕士生务必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
2. 申请人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 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2000RMB左右)及其它杂费。
5. 交流生于交流院校免交学费,住宿费按照我校与交流院校的协议互免或自付。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二、选拔办法
1.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并向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学校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超出规定名额的,可按候补的方式上报。
3. 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台港澳办。台港澳办进行初步审核,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办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
叁、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
2.成绩单 (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专业成绩排名);
3.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叁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建议同步多准备一份成绩单原件用于入选时提交给交流院校。
四、截止时间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本项目的同学,于10月7日上午10点前提交上述申请材料至法学院203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2186067。
五、学校面试时间
预计10月10日进行第一批次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