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对象条件
推免对象为法学院2014级全体本科生,具体推免生条件详见《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
二、推免生材料填写提交要求
1.申请攻读校内外推免生名额、本校支教团推免生名额、科创竞赛专项推免生名额均须填写《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按照《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填写《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测评表》(附件4),提供外语水平成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支教团保研除以上材料外,仍需填写《厦门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9日20:00,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1217044043@,联系电话18859278573 苗传沛。推免工作有关问题请联系2183238林老师、2183020陈老师、2185805上官老师。
叁、注意事项
1.提交相关材料视为提出申请,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推免生申请,一旦经学院确定为推免生,保研资格不得放弃。
2.申请本校支教团推免生、科创竞赛专项推免生等其他方式录取的推免生,须一并报名并参加测评和面试。
3.外保和内保的同学都需要参加院内的测评和面试,并计入最终的推荐综合成绩排名。
4.所有证明材料证明有效期间截止至2017年7月9日,该日期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将不作为加分依据。请大家确保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并给予相关处分。
5.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加分依据。
6.请大家注意附件6中对综合排名成绩转换的说明。
附件1: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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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