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下午,麻花星空无限视频第八十四期信实“青椒会”学术论坛暨“数字法沙龙”第二期“基于数字空间理论的数字法学”在法学院础201教室成功举办。本期沙龙由中国政法大学郑飞教授担任主讲人,麻花星空无限视频法律认知、数据与智能研究中心(实验室)执行主任吴旭阳老师主持,麻花星空无限视频王云清、许瑞超、邢文升、毛海栋老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本硕博学生以及法律实务界人士到场聆听。

主持人吴旭阳老师对郑飞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隆重介绍郑飞老师的履历和学术成果后,本次讲座正式拉开帷幕。

讲座内容回顾
郑飞老师先是介绍了自己近年来投身于新技术法学交叉学科工作的经历和心得,尤其是在2024年发表于《法学研究》的《数字证据及其阶梯式分类审查机制》一文中引入了数字空间理论,为数字法学的体系化论证提供了新的视角。随后,郑飞老师分别从数字法学的理论谱系、数字空间的理论阐释、数字法学的理论体系这叁个板块展开对主题的详细阐述。

首先,在系统梳理数字法学的理论谱系时,郑飞老师指出其涵盖称谓、定位、结构谱系叁个部分。当前,国内高校已自主设立18个相关二级学科与交叉学科。其中,“数字法学”的学科设置数量以7个居于首位,其次为数据法学4个、人工智能法学4个及网络法学3个,称谓体系呈现出多元性特征。对于学科定位,学界形成了叁种主流观点:马长山教授主张的“代际革新论”强调数字法学是对现代法学的系统性升级;胡铭教授提出的“交叉学科论”注重数字技术与法学的深度融合;雷磊教授倡导的“领域法学论”则认为数字法学是以问题为导向的跨部门领域法整合。郑飞老师表明其个人的观点是将数字法学定义为一种领域法学。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现有理论中的结构谱系又呈现四种模式:代际革新论侧重数字时代的法学重构,交叉学科论强调技术与法律的双向塑造,领域法学论将网络法、数据法与人工智能法整合为一体,综合论则同时包含基础理论与实务场景,全面覆盖数字法治的重点问题。

郑飞老师认为数字法学应聚焦数字空间中的法律问题,进而引出对数字空间的理论阐释。郑老师将人类活动空间的演进划分为叁个维度:向外拓展形成海洋法、航空航天法(或空天技术法)等传统领域;向内拓展催生生物技术法学;而数字技术则通过重构空间层级,创造了独立于物理世界的虚拟空间,由此衍生出数字法学。在此基础上,郑飞老师通过数字空间的四层结构模型——物理层、逻辑层、数据层以及内容层为数字法学的重新定位构建了新的理论框架。

郑飞教授在阐释数字法学理论体系时,按照数字空间四层结构的模型,认为其中逻辑层衍生出网络法与区块链法,数据层即对应数据法学,内容层则指向人工智能法学。同时,提出该学科应定位为基于数字空间治理的领域法学,并作为独立二级学科纳入法学体系,这样的定位才能够涵盖技术拓展空间所形成的法学领域。在具体构建数字法学的理论体系时,郑飞老师及其团队另辟蹊径,从具体应用场景出发,逐步建立起包括人工智能法学、区块链法学、数据法学和网络法学在内的四门学科构架。郑飞老师还着重介绍了人工智能法学的课程架构,包括本体论、规则论和工具论叁个部分,涵盖了从基础理论到具体应用的多个层面。

讲座尾声,郑飞老师还分享了自己近年来的工作成果与研究方向——虚实融合的新技术法学模式。其秉持“究新技术法理,铸未来法基石”的基本理念,从学科体系、组织机构、内涵建设和未来发展规划四个方面入手,构建了全新的研究模式。郑飞老师还展示了团队在该领域辛勤耕耘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呼吁加强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以及理论与实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与谈环节

王云清老师指出数字法学面临的体系化挑战比传统学科更为严峻。他强调,学科建设需解决四个核心问题:共通的基本概念、明确的研究对象、聚焦的基本问题及内在融贯的知识体系。王老师对郑飞老师将数字法学理解为“技术拓展至数字空间后形成的法学体系”的这一观点表达了认同,并指出未来需进一步探讨数字空间的概念、数字空间与传统空间的差异等相关问题,以明确数字法学的学科边界和研究重点。

许瑞超老师对郑飞老师的观点表示赞同,认为以“数字空间理论”为依托的领域法学定位,与宪法学中的“部门宪法”具有理论上的共通之处——二者均强调以特定社会关系为出发点构建规范体系。许老师还表达了对数字法学的实践效力这一问题的关注,认为需明确数字法学与传统公法、司法制度的衔接机制,防止出现因缺乏实施保障而效力弱化的问题。许老师指出,虽然当前数字法学研究概念术语多样化,但缺乏能够统一分析问题的框架,建议以问题导向为核心,注重解决数据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等现实需求。

邢文升老师表示,郑飞教授提出的新技术法学多维分类体系为其打开了新视野,认识到数字法学不仅限于人工智能等尚未规制的领域,还可拓展至基因编辑等已有规范基础的领域,让他对刑法与数字法学交叉问题更具信心。邢老师认为,研究需遵循“由实到虚”的路径,先对技术原理建立一定认知,再逐步过渡到刑法问题创新。同时强调前置法研究和技术本质理解的必要性,指出这是一个需要长期积累的渐进过程,鼓励学者们在研究过程中保持耐心。

毛海栋老师指出,数字法学的代际革新论、交叉学科论与领域法学论是从理论创新的角度提出的,与其在课程安排和教材编写中的务实定位并不完全一致。数字法学面临着如何与现有学科进行分工的问题,也面临课程开设需要多学科教师协作的问题,还需要超越戴昕教授所说的“以马为本”(用既定的法学知识框架来分析新问题)和“就马论马”(将新问题视为空前的新事物并鼓吹颠覆旧规则)议题。可能的方案或许是采用交叉学科、法律多元、政治经济的视角和方法,将数字法作为数字时代的规范秩序加以研究,从而发展出一般性的理论视角来解决数字科技发展带来的新问题。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的许兴文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分享了自动驾驶与数据犯罪相关案例。在自动驾驶事故中,司法机关常因辅助驾驶非无人驾驶,认定驾驶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即使有自首、赔偿等情节,仍然会被起诉判刑。在数据犯罪方面,许律师曾处理多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及关联受贿案件,这类案件同样会受到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许律师指出,当前司法实践对数字技术应用的追责呈现从严倾向,既反映了技术风险防控的必要性,也凸显了数字法学理论与实务衔接的迫切性。
自由讨论环节

2023级经济法学博士生秦凯主要关注虚拟货币立法问题,她提出疑问,若重启虚拟货币立法,可能会从哪个方向切入,以及是否可能因技术和应用的发展转而承认并规制虚拟货币?

郑飞老师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解释与回应,并与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老师、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和交流,收获颇丰、受益匪浅。

讲座结束后,各位老师与嘉宾共同合影留念。至此,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