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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报道: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律硕士教育发展情况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3-04-17 | 阅读数:
2003年2月4日《人民日报》报道了“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律硕士教育发展情况”,全文如下: 厦门大学法学专业创立于1926年,现已发展为国内知名的法学院系之一。法学院所属法律系拥有一支年轻、热爱法学教育的教师队伍,53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6人,副教授15人,22人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法律系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际法学),福建省重点学科1个(民商法学),1个博士点,6个硕士点,1997年成为国家第二批法律硕士专业教育试点单位之一。目前,已经毕业的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65人,在校的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507人。厦门大学法律系多年来坚持走学术建系、培养高素质法学专业人才的道路,依托自身的学科和师资队伍优势,求真务实,认真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基础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是根据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不同学历的背景,制定科学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方案。做到培养目标明确、计划性强。 二是加强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规范化管理,制定了《法律硕士教学基本规范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做到管理制度化、科学化。 三是突出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的培养,注重法律技能的综合运用,注重案例教学方法,强化、优化教学效果。 四是加强教学双向的信息交流,重点听取学生对法律硕士专业教学的意见,开展教师教学质量的册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是对于本科非法学专业的全脱产学习的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 六是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或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与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及答辩工作。 七是大力推进学术讲座制度化建设,聘请校内外知名学者、专家开设多学科学术讲座,拓宽学生视野和思路,提高学生的学术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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