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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邵建东教授受聘为我校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4-12-21 | 阅读数: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邵建东教授受聘为“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12月17日,我校校长朱崇实教授向邵建东教授颁发了厦门大学聘书。 当日晚上,法学院B137教室座无虚席,大家都在期待邵建东教授作题为《对竞争法基本范畴的认识》的学术讲座。 邵建东教授是我国竞争法研究的专家,对竞争法有着高屋建瓴的看法。他一开讲即批评了立法万能主义的倾向,认为竞争执法、司法更为重要。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四对基本范畴,以纠正实践与学界对竞争法的认识:首先,自由与秩序。他主张在我国行政垄断严重、竞争秩序混乱的条件下,应强调的是竞争自由,并在此基础上不放松秩序的调整。第二,过程与结构。他认为学者们研究竞争法限于静态的结构分析,虽然主流观点要求放在动态过程的探讨,但这种重视市场的自我调整的观点容易导致法律虚无主义,因此主张应把握两种分析的态度。第三,目的与手段。邵教授举了设置红绿灯和通行权等浅显例子,深入分析了竞争应是目的而非手段,除非存在特别的法益超过自由竞争价值的情况。最后,行为与责任,他主张竞争法的责任设置不能限制经营者的自由,而应设立经营者个人的可预见、可控制行为的责任,并通过德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利润收缴制度的研究,提出其对竞争法责任独立性的看法。 我校已于今年成立了“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并通过进一步开展与外校经济法学界同仁的学术交流,逐步提升我校经济法学科在全国的学术地位。我们期待着更多的经济法学者莅临我校进行精彩的学术讲座,为我校经济法研究带来新的视角和观念。 (图:李刚 文:袁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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