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3年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的统计和评奖工作。现将统计表附在网站上,请各单位上网下载,并在本学期开学时通知各研究生申报。今年采用贰齿颁贰尝表的形式,各单位应认真审核后在表内完整填入各项信息。填好后交到法学院颁207聂老师处。统计表请于3月5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处。评奖办法仍按《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
附:填表说明:
一、类别栏填写代号:1---论文、2---着作、3---科技成果
二、级别指(一)刊物级别:1---权威(参考厦大职改[1998]07号文件附件一《全国一、二级学科权威学术刊物目录》)、2---核心(参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3---一般、4---国际会议、5---内部、6---其他;或(二)鉴定单位级别:1---国家、2---省、部、3---其他;
三、表中所有栏目均应完整填写,漏填、不填的不予统计或按最低分算。
四、文指发表在有刊号(CN、SN或内部刊号)的刊物上。
五、着作要在备注栏写明本人执笔字数(千字)。
六、科技成果指已获奖的或已申请专利的,填表时必须填明获奖证书号或专利号。
七、合作人数:独立完成的合作人数填写“0”。
八、署名顺序:独立或第几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