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者将怀着对读者和作者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学术和法治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参与转型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进步。
一.编辑者为此所提供的形异而神一的话语平台包括:
学术专论,比较法?域外法?台湾法,立法建议?法条评析,实务见解(包括但不限于判解研究,及于司法与行政),法律教育,学位论文(以麻花星空无限视频答辩通过的各级学位论文中之优异者为限),学术观察(如书评、学术批评、学术现象之检讨)。在必要和可能时,编辑者也将就某一特定主题以专题研讨展示作者之智识于读者。
二.稿件篇幅不限,惟专论以不少于两万字为宜。编辑者希望作者因此得以从容铺陈,而读者则从条分缕析中得享阅读之乐。
所刊稿件若因版面所限,编辑者将商请作者删减。
三.《评论》每年出版两期,分别于当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出版;截稿日期为三月三十一日和九月三十日。
四.《评论》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
编辑者在收到稿件后两个月内就刊用与否回复作者。
五.《评论》已被列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之文摘源出版物,所有在《评论》发表的文章均可能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所转载或摘编。凡向《评论》投稿者,视为授权《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就其在《评论》所刊发文章的转载或摘编。
编辑者就此敬请作者于惠赐稿件时慎重考虑。
六.稿件一经采用,即由出版者支付稿酬,并提供样书两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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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编辑部
二00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