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校庆期间举行第二十五届“南强奖”、第十三届“自强奖”、“清源奖”、“华为奖教金”、第五届“中国建设银行奖教金”、“中国工商银行奖教金”、第四届“花旗集团优秀奖教金”、第三届“何宜慈讲座教授奖教金”、第二届“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奖教金”、第一届“中国银行奖教金”、“东阿阿胶奖教金”的评奖活动。
请各单位认真传达本通知精神,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3月13日前按类别报送至各相关部处审核:教学类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科研类送科技处或社科处,党政管理类和教科辅类送人事处(其中,工程、实验系列技术人员申报教科辅类的送实验办审核,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人员申报各类奖项的均送学生处审核)。各相关部处要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复审,提出审核意见,并于3月18日前将申报表格和审核意见汇总后报厦门大学评奖委员会秘书组(设在学校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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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