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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对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11-07-21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我校期末和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放假前期的安全教育工作。在学生放假前,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开展安全教育。加强留校学生防火、防盗、防骗、遵守学校纪律等安全教育;全体政工干部要深入学生宿舍,检查、落实留校学生的住宿安全;要对离校学生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治安等法规教育,强调不携带违禁品旅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二、做好留校学生住宿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落实留校学生特别是女生集中住宿的登记、造册和备案工作,建立留校学生离校或返校学院审批制度;教育留校学生要求留宿学生须自觉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寓有关住宿管理规定,不得将宿舍或床位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 三、做好防台风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防台风常识,提高学生特别是留校学生、离校的沿海生源籍学生防台避灾的意识和能力;提醒学生台风期间应注意安全,在台风到来时尽量避免外出;各单位要关注台风预警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厦门大学学工系统防台风应急预案》。 四、做好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开展学生游泳安全教育,提高离校和留校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禁学生下海游泳,特别是严禁到缺乏安全设施、偏僻的地方游泳。要以一些游泳事故为案例,教育学生要吸取教训,珍惜生命,不能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 五、做好2009级回迁本科生回迁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在学生回迁前要统一开展专项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注意乘车乘船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托运的行李要做好醒目标识;合理做好学生乘车、乘船的安排和组织工作,确保整个过程安全有序,防止出现拥挤混乱的情况;学生回迁本部后,要在第一时间清点人员,掌握所有未到校学生的情况;指定专人加强回迁行李的管理和分发工作,确保学生财产安全。 六、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实践活动的全体师生要依据《厦门大学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指导手册》,在实践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好活动的准备、组织与保障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带队老师和所有同学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学校和学院汇报在外情况。 七、做好暑期值班工作。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全体辅导员在暑假期间要保持信息通畅,在校本部要保证至少有一名副书记和一名专职辅导员在校值班。漳州校区由学生办统一布置,暑期有学生留在漳州校区的,该学院要安排辅导员在校区值班。值班期间,要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具体人员安排请填写附件并于7月22日16:00前发送至xscglk@xmu.edu.cn,标题处注明“暑期值班表――XX学院”。 八、做好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工作。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刻上报校总值班室(电话:2186110)和学生处(电话:2186248),不得延误。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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