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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12年度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2-12-18 |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工作,发挥考核制度的激励、督促与示范作用,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对象 1.在岗党政管理人员(不含辅导员) 2.在岗工勤人员(不含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勤人员) 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后勤集团原属事业编制的上述2类人员纳入此考核范围。 (二)聘期考核对象 1.聘期结束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的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中达到需每四年考核一次的人员。 二、考核要求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合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领导考核与本单位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同时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年度考核 1.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单位聘任委员会(聘任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填写《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表》进行自评,并提交单位聘任委员会(聘任小组)进行评议及确定考核结果。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须对本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厦门大学处级干部述职报告》;各单位同时组织对本单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相关表格见附件(2012年学院、研究院、直属单位行政领导班子进行换届时,已进行过民主测评的中层领导干部不需要重复测评)。 3.考核优秀比例须严格控制在在岗人数(扣除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人数和辅导员数)的15%以内,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其尾数不予保留。6人及以上、不足10人的单位,有1个优秀的名额;3人及以上、不足6人的单位,每两年有1个优秀的名额;2人及以下的单位,每三年有1个优秀的名额。 4.副处级及以上优秀人员由学校公示,其他人员由各单位公示。 (二)聘期考核 个人填写《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聘期考核表》,各单位聘任委员会(聘任小组)综合聘期内年度考核情况确定聘期考核结果;聘期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其中,人事处汇总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的聘期考核结果提交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审定。 四、材料报送 (一)年度考核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表》--各单位留存备查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参加考核人员按单位复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电子版发送至niandukaohe@xmu.edu.cn 《厦门大学处级干部述职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niandukaohe@xmu.edu.cn 《厦门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单位测评表》--各单位留存备查 《厦门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单位测评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niandukaohe@xmu.edu.cn (二)聘期考核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聘期考核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三)材料提交时间 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13年1月5日。职员聘用工作以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为基础,请各单位按时报送。 五、其他 年度考核结果和聘期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是续聘、解聘、调整岗位,以及晋级、奖惩等的依据。聘期考核合格者方可提出续聘申请。 辅导员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实施,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勤人员归入专业技术系列进行考核。 原则上本年度7月1日前岗位变动的在现岗位参加考核,7月1日后岗位变动的在原岗位参加考核,如校内调动、挂职等;党政职务晋升的,均在现岗位进行考核,但12月才晋升的在原岗位进行考核。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表.doc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doc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聘期考核表.doc 厦门大学处级干部述职报告.doc 厦门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单位测评表.xls 厦门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单位测评汇总表.xls 厦门大学人事处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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