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对于选派2014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闽教人〔2014〕19号),2014年本科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高端访问学者项目计划拟选派全省共40名教师赴海外研修,我校可推荐名额为4人,资助经费标准为每人15万元,资助期限为1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派出(一般为2015年)时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 (二)符合本科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高端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规定的选派条件,具体如下: 1.应围绕高水平大学建设和福建省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需要,从具有领军人才发展潜力、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遴选产生;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是福建省本科高校优势学科或产业发展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优先选派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以及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基地和人文社科基地负责人。 2.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和职称要求)。 3.研修人选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近10年曾在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年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曾参加教育部所属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2年内有效)。 4.原则上应到对口访学专业排名世界前100名的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研修。 (三)以下情况不予推荐:已入选或正在申报其他出国项目,已有援教、挂职等派出任务。 二、申报派出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所在单位(学院、研究院)审核申请人材料,于3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如所在单位推荐一位以上申请人,须进行排序。 (法学院注:请于3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院人事秘书吴智庆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应通过所在单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报出材料,申请书和附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1.《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一式3份)。 2.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式1份,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复印件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论文论著只需在封面或首页盖章)。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职称证书(即聘书,如聘书过期可提供合同续签书或在职证明)和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3)主要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论著、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产物等; (4)海外高校、研究机构的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翻译(若有); (5)其他在申请书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或证明材料。 (四)入选者派出前,应按我校规定办理学术假申请手续和离校手续,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办理签署协议手续。 (五)回校后应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员总结表》(附件3),办理报到手续。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 2.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3.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员总结表 4.福建省教育厅对于选派2014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 附件.zip 人事处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