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处《对于开展教育部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生除外。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附件4),法学院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报名额为2名,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名额为1名,新生自由申报,以上均需参与学校差额评选。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本次评奖工作参照《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附件2)、《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附件3)执行。
叁、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1-2022学年相关情况,由各学院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其中社会活动分加分办法已摘录,见附件5。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四、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
纸质版材料:个人申请表(附件6,含教育部和厦门大学两类表)、学生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个人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名单汇总表
2.材料提交方式
请于10月7日18:00前先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与海滨新区叁704肖鹏飞同学处,联系方式:13722802017,电子版发到法学院团总支组织部邮箱xmulawzzb@163.com。
附件.锄颈辫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组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