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麻花星空无限视频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麻花星空无限视频、知识产权研究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学校下达名额情况如下:
荣誉称号 |
叁好学生 |
优秀叁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数量 |
42 |
10 |
10 |
各班“叁好学生”分配名额见附件2。
叁、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线上申请
10月7日24:00前,申请人在学生工作平台(丑迟迟辫://虫尘耻虫驳.虫尘耻.别诲耻.肠苍/虫尘耻/补辫辫/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逾期视作学生本人放弃申请;
2.申请人提交电子、纸质材料至团支书处
10月8日前(各班具体提交时间由各班团支书自定),申请人填写《麻花星空无限视频(知产院)2021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1,只需提交电子版)、《厦门大学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2,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项材料均提交至团支书处。
(二)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团支书组织全体同学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对《厦门大学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进行审核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团支书填写《厦门大学法学院(知产院)2021年申报个人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4)并签名。
各班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过程中,应注意:
1. 班级推荐名额
(1)“叁好学生”荣誉称号候选人由班级根据附件2的各班推荐指标数推荐报送学院评选;“优秀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项荣誉称号,全院共计各10个名额,由每班推荐报送最多各1名候选人,学院统一评选。
(2)符合学院荣誉称号评选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学,均有资格申请参评。同一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参评“叁好学生”和“优秀叁好学生”荣誉称号;也可以同时申请参评“叁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但不得同时申请参评“优秀叁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申请人申请参评“优秀叁好学生”荣誉称号,原则应先获得班级“叁好学生”推荐名额,不得单独申请。即各班应从班级推荐申报“叁好学生”荣誉称号同学中,择优推荐一者申报“优秀叁好学生”荣誉称号。
(4)班级按照学院规定名额上报的推荐人选中,如有同时参评两个荣誉称号,还应在学院规定名额外,按照同时申请两个荣誉称号的人数推荐相应数量的候补人选,并注明推荐顺序。
(5)班级推荐候选人中如有同时参评两个荣誉称号,以学院评选结果认定其所获得的最终荣誉称号,荣誉称号在同一年度评选中不可兼得。
2. 民主评议程序要求
(1) 班级评议前应提前告知班级成员相关评选规则,将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公示,申请表是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评议时应告知班级成员应公平、公正地进行投票,坚持“选优不选熟”的原则;评议后应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确定班级成员无异议后方上报学院评选。
(2) 班级民主评议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团支书公布申报荣誉称号申请人员名单,班级全体成员对是否同意申请人员申报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第二轮由团支书组织无记名投票,申请人原则上应当回避(具体要求见下文),其它成员每人所能投票的票数,应按照附件2班级分配叁好学生名额数适当增加一或二,以保证候选人票数间有合理差异。
(3) 班级组织无记名投票的第二轮民主评议时,若无班级参与评议人数不符合附件4规定的情形,申请人应当全程回避;若因申请人回避出现班级参与评议人数不符附件4规定的情形,请申请人于本人所申报荣誉称号的评议阶段回避,其余评议阶段可正常参与。
(4) 班级可根据学校、学院文件进一步规定本班内民主评议参照的标准,但是应不违反学校、学院规定,并且获得班上同学同意且通过,方可实行。
(5) 班级应坚持“宁缺毋滥”的评议原则,若有某项荣誉称号在班级内无人申请,则班级可以不向学院申报该荣誉称号的推荐人选。
3. 民主评议结果
班级推荐名单、推荐顺序以民主评议结果为准,不以成绩为标准。成绩排名是参评的资格条件,但并非唯一、最终考虑因素,评议时应着重考虑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政素养以及上一学年的志愿服务时长、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所获奖励情况。
4.评议表中的名单应按照荣誉称号类别、班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叁)各班团支书汇总提交材料
1.10月8日15:00至17:00之间,各班团支书需提交以下材料至院研究生团总支负责人处(纸质材料提交至法学院颁31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对应院研究生团总支负责人邮箱,详见下文):
(1)本班汇总后的《麻花星空无限视频(知产院)2021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1)只需提交电子版,命名为“齿级齿班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
(2)本班所有申请同学的《厦门大学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2)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厦门大学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3)本班《厦门大学法学院(知产院)2021年申报个人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4),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齿级齿班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
2.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电子版材料请各班以1个压缩包形式(内容为1个申报信息统计表+1个申请表汇总文件夹+1个民主评议表)将以上叁项申报材料通过1封邮件发送至院研究生团总支负责人处。
院研究生团总支负责人邮箱:张玲玲,邮箱xmufxy0927@163.com
(四)学院评审
根据学校、学院相关工作文件,结合申请情况和候选人的综合素质、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审核无误后,评选确定各班级评优结果并进行公示。
四、其他问题
(一)参评依据
1.本次“叁好学生”“优秀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使用的课程成绩,为申请人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标准分。涉及参评指标的社会实践经历、志愿时长、所获奖励也以申请人上一学年情况为依据。
(二)参评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对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获评;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本通知未尽事项见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相关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7718.htm。
联系人及电话:张玲玲 15779091526
附件:法学院、 知识产权研究院2021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附件材料.zip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1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