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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二〇〇八年学生宿舍安排工作的通知 (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8-06-26 |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08年学生宿舍安排,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于海韵一期改造 学校将在第三学期结束后,对海韵一期2、4、5、6、7号楼将在暑期进行改造。原住在这5栋楼的非毕业班学生进行如下调整: 1、专科和本科学生搬迁时间:7月26日,将行李集中存放在海韵一期指定公共教室。 2、现住海韵一期,下学期要入住海韵二期2人标准间的硕士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公寓办将根据房源情况进行安排,并在第三学期结束后指定时间统一搬迁。 3、现住海韵一期、下学期不入住海韵二期的硕士,需把行李集中存放在海韵一期指定公共教室。学校暂不另行安排假期住宿。 4、重新入住海韵一期的时间:9月11日。由公寓办根据各单位实际入住海韵一期的学生数提供房源,各单位统一安排。 二、对于06级本科生搬迁 1、06级本科生回迁校本部时间:7月26、27日。因海韵一期暑期改造,软件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6级本科生回迁时间:9月11日。 2、2006级学生在校本部领取宿舍钥匙的时间从7月26日开始,学院不得提前将钥匙发放给学生。 三、对于新生入住 1、2008级本科新生入住漳州校区。 2、2008级硕士新生实行入住申请,原则上入住海韵学生公寓;2008级博士实行入住申请,入住校本部博士生公寓。 3、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实行提前申请入住。具体时间待延期博士搬至凌云D后再另行通知。 4、今年暑期,学校将为08级本校硕士保送生统一安排过渡床位。请各单位统一登记暑期需要安排过渡床位的本校硕士保送生名单,并在7月2日前报送公寓办。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四、对于延期毕业生住宿 1、延期毕业本科生、博士生学生住宿,实行入住申请。公寓办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依据房源情况为符合规定的办理延期住宿。 2、请于6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延期毕业本科生需要住宿人员名单,以及在《厦门大学研究生延长学期限审批表》中提出住宿需求的博士生审批表,交至公寓办。 五、对于国际生住宿 校本部南光四、五和蔡清洁楼优先保证学历生、校际交流生、政府奖学金生居住。 六、对于宿舍清退 1、全校毕业生于7月8日前搬离原宿舍,请各单位配合做好清退工作。 2、7月26日之前,由各单位做好在职研究生的宿舍清退工作。由公寓办将名单提供给各学院、资产处。 七、对于零星空床位整合 1、原则上在同单位、同住宿区范围内进行整合,无法进行学院集中整合的,适当在学院(研究院)间、楼栋间进行合并调整。 2、各单位可以在公寓办提供的初步整合方案(供参考,详细名单见附表3)基础上,提出本单位调整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最终整合方案提交公寓办。各单位必须在7月10日前落实并完成整合工作。 3、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下一学年不需要继续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名单提交公寓办。并告知相关学生应于短学期结束之前办理退宿手续。 八、对于报送回国及校际交流返校名单 请各单位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需住宿的回国及校际交流返校学生名单提交公寓办。逾期未交的,公寓办将不予安排,由单位自行解决。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相关表格将挂在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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