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不含2017级新生和延期毕业生)均可参评。
二、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叁、奖学金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共一个名额(6000元/人)。
四、提交材料要求
(1)需提交材料(纸质版即可):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2)
2、《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3、成绩单
4、工时证明
5、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方式:
请将材料于2017年11月16日10:00前交至学术部王楠菲同学处,联系电话:18051895030,邮箱:314839240@。
五、评选标准
初审标准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附件1)。
总分由课程成绩分和行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课程成绩分满分80分,行为表现分满分20分。
1.课程成绩分
课程成绩分满分80分,课程成绩分的计算公式为[(60~69分)学分数×30+(70~84分)学分数×60+(85~100分)学分数×80闭÷课程总学分数(各分数段学分之和)。
课程成绩分的计算以参评时的前叁个学期总计成绩为依据。
2.行为表现分
行为表现分满分20分,包括行为评议分和社会活动分两部分,其中行为评议分5分,社会活动分15分,总共20分。
详见附件1。
附件:
1、附件1(厦大学〔2008〕39号)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下载
2、附件2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下载
3、附件3 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