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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对于举办“湖检杯” FLASH动漫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05-04 | 阅读数:
为配合湖里区青少年维权网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广大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定于六月份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拟与厦门大学软件学院一道组织 “湖检杯”FLASH动漫大赛。欢迎广大在校师生踊跃报名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技术及形式要求 1 、FLASH 作品大小不超过 10M ,尺寸为 640*480 像素,播放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2 、FLASH 作品文件提交格式: .fla及.swf (一并提交) 3 、每件投稿作品必须附上填写完整的《参赛表》 (附件1) 4 、FLASH 剧本要求提供 A4 打印稿和电子文本,剧本要素完整,字数不限。   (二)参赛作品内容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以法制宣传为题材,主题鲜明 , 不脱离法律法规的范畴,本届大赛组委会为参赛者提供《参赛作品题材纲要》(附件2)以供参考。 2 、作品必须为报名者自行完成。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有涉及盗版或侵权行为,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由报名参赛者自负责任,并保证比赛组办者不受损失。 3 、参赛作品必须为大赛截稿日期前未参加过其他同类比赛的作品,如已经在同类比赛中投稿的参赛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者的评奖资格。 4 、参赛者提供FLASH作品,其使用权归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所有,参赛者拥有着作权;如参赛者获奖,则着作权、使用权归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享有,参赛者拥有署名权。作品所包含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本次活动以参赛作品源程序作为参赛者身份确认的重要凭证,请参赛者保留参赛作品源程序。 5 、作品必须内容健康,不涉及色情、暴力以及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的内容。 6 、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广告、商业性信息,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三)报名条件及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参赛者为本市高校在校师生(可组队参赛,每组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为更准确把握参赛作品内容,建议每组有1名法学专业学生),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 2、报名时间:在2009年5月30日之前提交符合规定的参赛表,参赛表可到湖里区青少年维权网网站(www.hljc12355.com)下载。参赛表请发至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刘老师邮箱ljz16@xmu.edu.cn,联系电话:2580555。邮件请注明:“湖检杯”。 3、作品提交: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提交符合规定的作品,一并提交参赛FLASH作品剧本(word编辑,A4大小)和FLASH程序,剧本要素完整,字数不限。作品请发至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刘老师邮箱ljz16@xmu.edu.cn。邮件请注明:“湖检杯”。 4、主办单位内部员工及家属不允许参赛,若有作品提交不参与评奖。 (四)评奖及奖励办法 1、评奖方式:为了保证大赛的公正性、公平性、专业性及权威性,大赛将邀请业界专家等组成评委团,并采用网上投票和评委会评分相结合的评奖方式,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网上投票占30分(投票截至期:2009年7月10号,投票网址www.hljc12355.com),得票最多的为满分30分,其他人的得分依据本人得票数与最高分者的得票数进行比例换算;评委会评分占70分,由各评委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具体评委评分项目含:(创意:25分; 美术:20分; 音效:10分; FLASH技术:15分)。 2、奖项设置 一等奖 3名 每人 2000元 二等奖 6名 每人 800元 三等奖 15名 每人 400元 鼓励奖 视参赛作品多少设若干名, 每人可获精美纪念品1份。 (五)活动解释权 本次活动由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和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共同主办。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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