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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评选2009年度易方达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9-10-28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推动厦门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的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广东省易方达教育基金会与厦门大学经协商决定在厦门大学设立“易方达研究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2009级硕士研究生50人,每人每年5000元。 一、评选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2009级硕士研究生,且家庭经济困难。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 二、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易方达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必须贴照片),新生须附上申请学生家庭所在街道或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可以为复印件); (二)学生所在班级评议; (三)学生所属院(系)评议审核并公示; (四)学生处审批,学校确认盖章。 三、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二。 四、其他要求 1.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0月29日下班前将申请学生材料(包括一份申请表、一份困难证明)及学院汇总表(详见附件三)交至学生处管理科,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均请发至学生资助邮箱 xszz@xmu.edu.cn。 2. 由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需要,已将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交至学院的学生,在学院复印后交复印件即可;学院已将贷款材料整体上报至学生处的,请各单位统一让一名学生来管理科复印后上交复印件;若尚未开具困难证明,烦请各单位老师督促同学们第一时间及时开具。 附件一:易方达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见学生处主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二:名额分配表(见学生处主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三 :申请学生学院汇总表(见学生处主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 学生工作处 2009年10月27日 另附:请各班推荐一名同学(不能超过一名,若没有,可以不报),填好相应表格后于10月29日上午9:00时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法学院C206聂鑫老师。过时不候!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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