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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做好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9-12-19 | 阅读数:
各单位: 目前,我校学生参加本年度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工作已经完成,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的方案已经确定。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将于在12月21日至12月25日期间代收并缴纳学生参保的费用,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个人缴纳每人每年50元; 2.学校补充医疗保险:学校全额补贴每人每年58元。 二、代收方式 1.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从参保学生的校园一卡通中每人代扣50元,统一上解给地税部门; 2.学校补充医疗保险。学校先向每名参保学生的一卡通中发放58元的保险补贴,之后再从一卡通中代扣58元的参保费用,统一交付保险公司。 请各单位务必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每名参保学生,提醒同学们务必确认在12月21日至12月25日期间,校园一卡通可以正常使用,且卡内余额应保持在60元以上。由于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以学校为单位缴费的,若个别学生缴费不成功,将影响到全校学生社会保障卡的启用。各单位和所有参保学生要高度重视,确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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