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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10年延期毕业博士生申请延期住宿的通知 (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10-06-23 | 阅读数:
各位延期毕业博士生: 在延期期间,您如果需要申请延期住宿,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对象:6月25日前已通过研究生院审核的延期毕业博士生。(未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或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请,学校不再受理您的延期住宿申请) 二、申请时间: 6月26日至6月27日(每天上午八点至下午六点) 三、申请方式: 1、请登录网址http://gyb.xmu.edu.cn,用户名为您的姓名,密码为您的学号,提交延期住宿申请; 2、请于7月3日登录网址http://gyb.xmu.edu.cn,(上午八点至下午六点) 查看申请结果。 四、延期住宿 (一)原有宿舍 1、申请通过后,您原则上仍住在原宿舍至2010年8月30日,公寓办将开通进出学生公寓相应的门禁权限,门禁权限时间截至2010年8月30日止,之后您将无法刷卡进出学生公寓。2010年8月30日之后,您的宿舍将关电进行维修。请您于2010年8月30日前(含本日)及时退宿,搬离原宿舍。 2、如果去年延期博士生宿舍已经安排入住漳州校区回迁2008级本科生,为保证回迁入住工作顺利开展,公寓学生办将会为涉及到的延期博士生调整宿舍。请涉及的延期博士生于7月5日前到原住楼栋办理退宿手续,于7月6 日8:00—17:30到新住宿楼栋办理入住手续。 (二)延期宿舍 1、2010年8月31日之后还需要住宿的延期毕业博士生,请于8月18日-8月19日(每天上午八点至下午六点)再次登录网址http://gyb.xmu.edu.cn,提交延期宿舍申请,并于8月25日(上午八点至下午六点)登录查看延期宿舍安排。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请,学校不再受理您的延期住宿申请; 2、学校原则上对上述提交申请的延期毕业博士生安排住宿曾厝垵海韵学生公寓,视房源情况按4人间床位安排住宿。办理入住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延期住宿宿舍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将依照学校相关住宿管理规定,取消本人就读期间的住宿资格。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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