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 门 大 学 文 件
厦大教〔2010〕26号
对于推荐二〇一一年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厦大教〔2009〕29号),现就我校推荐2011年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1. 7月份,学院动员部署,开始受理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处自行下载)。各学院可制定学业成绩排名的细则,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为学生出具专业排名的证明,便于学生联系研究生招生单位。为鼓励本科生在学期间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的学习交流,同等条件下,参加了国内国外交流的学生优先。各学院可根据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节。
2. 9月中旬-9月底,待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将名额转发下达到学院后,各学院可进行学院层面的推免资格审核,并组织符合资格的学生进行专业笔试和面试。
3. 9月底-10月中旬,学校审核,并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省高招办批准。
4. 10月下旬,获得免试资格的学生凭校验码登录教育部指定的网站( www.chinayz.com.cn或www.chinayz.edu.cn )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并在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报名缴费及确认,并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交寄招生单位。
厦门大学
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