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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厦门市鹭江公证处招聘启事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13-04-04 | 阅读数:
本处因工作岗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岗位 (一)理论研究专岗人员1名。 (二)公证辅助岗位人员(公证员助理)3-5名。 二、岗位要求 (一)理论研究专岗人员: 1、年龄28岁以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政法大学或“211工程”院校法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本科专业为法学; 3、在省级以上[CN]号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法学专著; 4、热爱法律服务事业,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法律文书拟写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二)公证辅助岗位人员: 1、年龄25岁以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政法大学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3、热爱法律服务事业,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一定的法律文书起草能力,为人诚信,性格外向,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4、同等能力条件下,优先考虑以下因素:①中共党员;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③精通闽南语;④有驾驶经验。 三、录取方式 按笔试、面试及实习总成绩差额录取,实习时间不少于两星期。 四、应聘材料接收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4月15日止。 五、应聘要求 1、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件、近期彩照、大学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技能证书(如计算机、外语、驾驶等)、荣誉证书、毕业论文或本人撰写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等材料发至916569642@。 2、应聘人员应保证未曾受过行政及刑事处罚,没有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 3、本处将根据简历进行初筛,并电话通知通过初筛者前来本处面试、笔试和实习,未经通知前来实习者恕不接待。 六、基本待遇 1、实习期间给予50元/天的生活补助,并为外地应聘人员提供集体宿舍、报销往返火车票。 2、录用后试用期满,理论研究专岗人员月薪(含五险一金)人民币5000元以上,公证辅助岗位人员月薪(含五险一金)人民币3600元以上,提供集体宿舍居住。 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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