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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与社会和谐——以人为本的理论基础及其制度化研究

作者: 宋方青 | 发表时间: 2015-11-01
着作名称 立法与社会和谐——以人为本的理论基础及其制度化研究
作者姓名 宋方青
全书字数 235000
出版单位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5-11-01
书号 ISBN 978-7-5118-8683
着作类别 zz_g
合作者顺序
本人完成字数 40000
是否项目成果 0
项目来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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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围绕 “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理念的制度化”为核心展开,并在分析、检讨中外有关理论史和实践史的基础上,为和谐中国的立法模式提供一种理论分析和论证。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一是和谐社会立法的理论基础。作为整个课题的基础理论部分,本部分以追溯与剖析西方人权立法理论及实践为基础,重点阐述以人为本的立法哲学、和谐社会与以人为本之间的逻辑关联、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及其和谐社会立法的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二是新中国人权立法的回顾与反思。本部分对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2004年人权入宪的中国人权立法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并以和谐社会的建构为坐标分析检讨中国既有人权立法的经验教训,阐述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人权法律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想。三是中国部门法的人权立法问题分析。本部分以公法与私法为视角,在阐述公私法分立的理论与公私法分立对于人权立法的意义的基础上,针对公私法分立、公私法趋同、公私法混同的立法现实,探讨了我国人权立法基本内容之确立、我国人权立法基本理念之调整以及我国人权立法基本规划之重构等问题。四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问题。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人类群体,对于努力实现社会公正和偏暖光灯的和谐社会来说,保护弱势群体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社会问题。本部分在阐明立法乃弱势群体人权保障的基础机制的同时,通过对弱势群体问题的分析,阐述了在立法中对弱势群体人权保障的具体构想。五是人权及新型人权的保障问题。本部分主要选取言论自由中的商业性言论、知情权与隐私权等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作者不是排斥其他新兴人权主张,而是希望将本章作为引子,引发更多的对于新兴人权的讨论,且希望这些立足于基本权利体系和规范,结合具体案例,通过将新兴人权的讨论规范化、具体化。为将这些新兴人权从理论主张转化为规范可行性和现实可能性奠定基础。六是国内人权立法与国际人权立法。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全球化时期,这意味着任何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都不能回避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法制建设也不例外。因此,从理论上认识、澄清国内法与国际法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关系,为我国相关领域的立法提供一种模式及框架上的指导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部分以冷战结束为起点,围绕国家间组织这一主要的人权立法主体,详述国际人权立法的新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国际人权立法的中国化问题。
备注 周赟7.4万字、郭春镇4万字、王云清1.2万字、周刚志(外)2.7万字、傅振中(外)3万字、郑金雄(外)1.2万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立法法理学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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